机关考勤及请销假制度

1954 人阅读 2022-05-22 0.00元(0 积分) 免费试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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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关考勤及请销假制度

1、机关人员必须按规定准时上下班,不得迟到、早退。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每天上午上班前签到一次,不得代签,签到表由党政办负责存档汇总。

2、机关会议,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场签到,签到表由党政办备案。不能按时参加的,应由部门负责人提前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,否则以旷工论处。

3、工作期间要严格执行作息时间,除因公外出和到村庄开展工作外,不得擅自离岗,不得在上班期间打牌、下棋、玩电脑游戏、办理个人私事。每发现一次扣部门机关作风建设考核相应分数,并扣当事人50元。

4、督查室每月不少于两次组织查岗,督查结果形成督查通报。

5、一个月内累计2次及以上旷工或迟到早退的,由督查室进行通报批评,并扣当事人100元;一个季度内累计2次被通报批评的,根据相关条例给予行政处分;情节严重且是党员的,给予党纪处分。

6、事假病假。班子成员、股级干部、工作人员…………

…………

16、所有请假或外出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,保证随时可以取得联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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